合同续签,五险一金缴纳基数,亏大了
三年前,也算是疫情期间吧,进入现在的公司(小公司),没想到,一晃眼已经三年这么快过去,但是显然出入职场近八年竟还没搞懂五险一金,社保这些玩意儿(因为性格独来独往,从未和同事谈论过这些,也导致我对这些了解并不深入),三年前因为太累在家休整几个月后来到现在的公司,和初入社会时一样,关于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薪资结构这块没有特别的关注,只要到手数目正确即可,回头看来,自己真的还是个未长大的“应届生”一般懵懂。
言归正传,三年前签署入职合同的时候,薪资被拆分为岗位薪资( 60%)+绩效工资( 40%),这是最初的,中间有一次调薪,但是仍然是按照之前基数缴纳的,一直没变过,我算了下,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相关规定: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(税前应发工资),包括基本工资、岗位津贴、绩效奖金、加班工资等所有纳入工资总额的收入,也就是三年来社保和公积金全是按照这个基数非足额缴纳的,构成违法。
那么现在续签了劳动合同,也和领导进行了沟通,但是并未提及设备基数的事,目前有调薪的一个机会(不是 100%一定调),目前我查了公积金是可以追回的,并且打了相关部门电话,这个是没有时效性的,2010 年开始入职的工资只有没有足额缴纳都可以追回,社保的补缴追回是最近两年,所以按照目前的形式来讲,我应该如何是好?
比如从加薪成功和不成功两个结果来推动的话?我要不要在加薪的时候特别提下这个基数的问题?
加薪成功:继续干的话,如果基数给我足额的话,我觉得还舒坦一些,历史债务等后面被优化或者主动离职再算帐?如果不给我足额,那么我的损失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叠加,目前来看少缴纳的部分已经不是小数目了,至少公积金部分可以买个 MBP 顶配了
加薪失败:摆烂?等公司主动裁我?然后再维权?把历史账都算了?还是主动出击?然后和公司闹翻?
现在有点不知所措了,v 友的同行大佬们给点建议~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