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象被裁员,公司忽悠让其走“自离”
base 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,某互联网中厂
对象公司昨天裁员好几个人,补偿金从一开始的半个月据理力争到了 N+1, 但是 HR 忽悠让走“自离”不提供辞退证明。
后续应该怎么操作,就和公司耗着吗?耗到 7.1 的话,是不是其公司有义务缴纳七月份的社保公积金。
ps: 我俩上班六七年,第一次经历裁员不是很懂这块; 对象打算 gap 几个月(做副业),失业金和灵活就业怎么操作?(刚落的杭州户籍,失业金和灵活就业可以同时进行的吧?失业金会帮缴纳医保,那是会断一个月是吗?)